2018-03-27 10:27
来源:人事科
作者:人事科
根据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关于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发改纪函﹝2018﹞2号)文件要求,驻市发改委纪检组为履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强工作联系,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我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报送内容
(一)各单位“三定”方案和领导班子分工文件。
(二)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出生地、政治面貌、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级别、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所在科室等)和通讯录。
(三)各单位2016、2017年年度工作总结、专项活动总结和原
纪检组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
(四)各单位现行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
(五)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科室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六)各单位2016年以来接受巡视巡察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
(七)各单位2016年以来项目资金安排相关资料(包括规划、方案、资金分配、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情况)。
(八)本单位2016年以来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处理决定,以及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我委及时组织各相关科室进行工作部署和分工,力争按时按量完成工作,已于2018年3月26日按时将材料报送至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