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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5-29 10:31     来源:人事科     作者: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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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百色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根据《关于严明2018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和监督执纪的通知》(百纪发〔2018〕8号)精神,我委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抓住重要节点,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我委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反“四风”不歇脚、不松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为强化纪律约束,增强党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自觉性,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落实党的十九大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挺纪在前,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守纪意识
    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节日临近之前,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集体谈话,并分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严明纪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警醒作用。并且通过本委内部网络工作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渠道,编发警示教育短语,全覆盖提醒本委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确保清廉节俭愉快过节。
    三、严格执纪问责,强化措施落实
    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规定,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三节”期间,一是对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我委留用的公务车辆严格按照《百色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暂行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节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必须先向委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后方可使用车辆。二是严格规范财务开支。要求委财务室在核报节假日期间各类支出凭据时,严格审核支出渠道、项目,对疑似非公支出费用在进一步核实之前一律不予报账,杜绝违规使用公款问题;三是严把“四风”关口。节日期间紧盯违规收受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问题,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常设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并在机关大院设置监督举报信箱,时刻接受监督,时刻严防“四风”问题的发生。
    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节日期间,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位,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问题。

                                     中共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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