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给予大石围应急救援滑索项目核准批复的请示》(乐发改报〔202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广西乐业大石围天坑群景区应急救援设施,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大石围应急救援滑索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451000-04-01-983456。
三、项目建设单位:广西乐业大石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百色市乐业县花坪镇浪筛村大石围景区。
五、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上站滑索平台45平方米,下站滑索平台69平方米,平台连接科考步道70米,500米滑索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298.8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七、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八、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展相关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分别是:乐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恳请给予出具大石围应急救援滑索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请示的复函。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广西乐业大石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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