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区冻猪肉(生猪)储备计划问题的函》(桂发改收费函〔2021〕3593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猪肉储备制度的通知》(百政发〔2022〕23号)要求,为加强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
一、储备数量
全市生猪活体储备计划15640头,计划征选两家承储企业,按照承储能力分配储备计划。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入栏计划,承储期三年,自2025年1月至2027年1月。
二、承储模式
政府调控、企业运作、财政补贴。
三、征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定市本级生猪活体承储企业。
四、政府补贴额度
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包括生猪活体生产环节的费用补贴和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补贴。生猪活体生产环节的费用和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每头每期(4个月为一期)30元,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补贴。
五、企业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相关行业企业。
(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四)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基地场)应当具有全资或占股5%以上的种猪繁育养殖场,同时具有全资、占股或合作代养的商品猪养殖场;符合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
(五)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应在百色市范围内,具备全覆盖的视频监控设备。
(六)承储企业产品质量、卫生防疫条件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24年11月12日18:00点前提供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至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与物资储备科(东合二路5号市发展改革委办公楼201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海棠,联系电话:0776-2801661)
(二)申报材料
有承接储备任务意向的企业,应向百色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关于申请承担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的报告;
2. 公司简介;
3. 企业信用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申报表;
5. 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申报表;
6. 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8. 饲养场布局平面图、生产流程图;
9. 饲养场兽医防疫管理规定;
10. 饲养管理规定;
11. 公司、养殖场养殖图片。
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有多个养猪场的,每个养猪场应单独申报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
附件:1. 关于申请承担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的报告(范本)
2. 百色市级生猪活体承储单位资格申报表
3. 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申报表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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