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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5日
标  题: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百发改粮管〔2025〕6号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03-05 16:55     来源: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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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百色粮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入库、储存、出库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粮发〔2022〕1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春秋两季库存储备粮食的扦样检测和入库粮食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一是请各县(市、区)承储单位、百色粮库在春季(3月)和秋季(10月)对库存储备粮油进行扦样检验。各县(市、区)局通知本辖区承储企业在春季(3月)和秋季(10月)将库存储备粮食扞样样品统一寄(送)到百色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有检验能力的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靖西市可自行检验,并于4月末和11月末将春秋两季库存检验结果(附件3)报备市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管理科。二是请各县(市、区)承储单位、百色粮库在粮食入库前、粮食入仓时、粮食入库满仓后分别进行扦样检验,并做好入库粮食质量归档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好供货商提供的标的检验报告、半仓时检验报告(半仓时的检验数据可自行检验质量品质及卫生指标,建议写进招标合同,送自治区质检中心检验,由供货商支付检验费用)、平仓后验收检验报告等3份检验报告,作为一仓一档材料保存备查。三是有条件的县(市、区),粮食入仓时,承储单位可自行按批次扦取样品检测(即一车一检),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和汇总,填写附件4、5。

以上春秋两季寄(送)样品时同时填报2025年县(市、区)春季/秋季库存储备粮油检验基本情况表(附件2),分别反馈市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管理科邮箱bsjdjck@163.com和百色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邮箱bsslyzjzx@163.com,以便汇总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结果,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春秋两季寄(送)样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81号(百色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张关成同志收,电话:2825503,17840411684。未尽事宜,请与市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电话:谭安国,2825579。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入库、储存、出库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粮发〔2022〕13号)

2. 2025年县(市、区)春季/秋季库存储备粮油检验基本情况表

3. 2025年粮食库存储存期间(春秋季)质量监测样品检验结果登统表

4. 入库稻谷质量检验原始记录表

5. 入库稻谷质量检验原始记录汇总表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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