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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止价格联动,停止发放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相关政策解读

2020-09-24 17:47     来源: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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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价格临时补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设立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作为一项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制度设计,价格临时补贴是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额外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

    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是哪些?

具体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障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三、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如何测算?

分为城市标准和农村标准:

城市低保对象等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标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月度同比涨幅

农村低保对象等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期月均农村低保标准×CPI月度同比涨幅

    四、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和中止条件是什么?

当月CPI达到条件时,即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立即启动联动机制,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当月所有启动条件不满足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五、我市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怎样?

从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我市按联动机制要求已连续14个月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特别是2020年3-6月,我市按规定以“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各设区市城乡低保标准×各设区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4个月就向全市44万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457.1925万元,完成发放比例100%,有效对冲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六、我市是什么时候中止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的?

   我市 2020年8月份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因我市8月份CPI同比上涨0.4%,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8%。即8月份所有启动条件不满足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按规定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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