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以及百办通[2016]8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百色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着力推进落实“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科室在拟制公文时,要在办文笺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相关理由种类,应在办文签中以列举方式标注清楚,方便承办科室选择,未附有相关材料的,按退文处理。属主动公开的,应于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在百色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文件公告”栏目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完善有关会议的公开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凡以本委及各科室名义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委办公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应在处理笺中固定设置会议是否公开、公开的形式等环节,随文一并报批。应在处理签中增加会议是否公开选项。(各科室负责)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2017年 10月底前,要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制定本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12月底前,应完成本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发布并动态更新。(办公室处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每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各科室负责)
(五)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依申请公开规定,通过政务窗口、委门户网站、邮件等方式接收依申请公开,由办公室按文件办理流程转到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予以受理的立即回复申请者,受理的在15个工作日内按办文流程复函。(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
二、强化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下同)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本委印发或由本委牵头拟订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科室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科室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一并报送。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代拟稿不同步报送的,办公室予以退文。办公室审核解读方案后,与政策文件代拟稿一并报领导审签。正式文件印发后文件起草科室将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修改OA公文办理系统,主要是增加相关的退文规定、解读材料电子版的上传栏、文件正式印发后连同解读材料一并推送到委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办公室牵头,完善规定,各科室具体执行)
三、积极回应关切
按照业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履行舆情回应第一责任,妥善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办公室是政务舆情回应的督办、协调主体。主要督办:发布主体是否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务舆情,最迟是否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发布主体的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新闻发言人”责任。(各科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四、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凡本委或本委起草的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除依法保密以外的应当经过公众参与程序。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意见征集、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报批时,牵头起草科室未附上公众参与相关材料的,办公室应当退文或不予上会。(各科室负责)
1.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交通管理、国有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4.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5.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6.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7.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8.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9.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10.其他需由本委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委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
在委门户网站设置“在线解答”专栏,积极解答、解决大众问题和困难(各科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五、加强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建设和监管。办公室履行委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强门户网站的监督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发挥好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做好内容保障、安全运维等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六、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分管政务公开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委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委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本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委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委日常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培训。
(注:政策性文件界定:鉴于目前从国家到自治区下发的政务公开文件,对政策性文件尚未明确定义,结合我委实际,本方案所称政策性文件是指管一定时间,管理一定区域范围,不是一次性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如: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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